<步驟一> 確認建物合法
要做太陽光電首先要評估屋頂的條件,如果要”賣電”,必須是合法的屋頂,也就是要有”使用執照”及”建物所有權狀”,使用面積、高度也需符合紀載內容,才是合法的建築物。
按照規定,太陽光電只能搭設在合法的屋頂頂樓、屋突、陽台等,一般房子的頂樓加蓋鐵皮,或是車庫的遮雨棚幾乎都是違建,不能賣電,只能裝自發電。
P.S. 為加速並擴大推廣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設置,針對合法建物屋頂存有 違章建築者,經濟部會銜內政部於 107 年 5 月 10 日修正「設置再生能 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」(以下簡稱本標準)第 5 條第 5 項增訂在 不影響公共安全及妨礙違章建築處理之前提下,得設置太陽光電發電 設備之態樣。
P.S. 為加速並擴大推廣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設置,針對合法建物屋頂存有 違章建築者,經濟部會銜內政部於 107 年 5 月 10 日修正「設置再生能 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」(以下簡稱本標準)第 5 條第 5 項增訂在 不影響公共安全及妨礙違章建築處理之前提下,得設置太陽光電發電 設備之態樣。
接下來可以去地政事務所(或是到HINET地政服務網站申請帳號,可用網站查詢,1件費用約20~30元,),調出”建物測量成果圖謄本”,就可以依據上面的面積尺寸開始計算可安裝容量。
P.S.由於賣電是跟台電簽約20年,故屋齡及結構裝況也需考慮,一般RC建築物可使用50~60年以上,鐵皮屋頂如果已經老舊,建議先翻新後再做太陽光電,還有結構強度若不足也須先加強。
<步驟二> 找出方位並扣除遮陰
太陽能板裝置的地區及方向會影響到發電效率,系統實際上發出來的電量是依照本地點的陽光強度及日照時間而定。 由於臺灣位於北迴歸線上,而北迴歸線緯度為北緯23.5度;太陽由東方升起後,行進的軌跡在北回歸線以南,所以架設太陽能板時都向南傾斜以獲得最大日照量。而因為位於北緯23.5度,故理論上將板面仰角設定為23.5度可以得到最大日照效益。
但是實際上安裝角度是依照屋頂的實際條件而定,鐵皮屋頂南面通常皮貼於屋頂,北面會撐高一些。透天厝屋頂按照規定頂樓的太陽能板最高點不能超過3米(106年5月已經修改放寬為4.5米,且可超出外牆1米內),屋突不能超過1.5米,故角度設計大約在3~8度左右,這樣太陽能板底下還有2米以上的高度,以增加空間利用。 要注意的是如果南面有水塔、屋突、較高的建物等,會產生遮陰的話,必須避開遮陰的部分(如果是水塔、熱水器可以考慮移走),建議請有經驗的廠商做遮陰模擬。
鐵皮屋頂: (紅色線條代表太陽能板)
透天厝:
<步驟三> 計算出可設置容量
確定出可以安裝的面積範圍之後,再來就是算出可以放幾片太陽能板,以目前較普遍使用的多晶和單晶太陽能板來說,約2坪面積可以做1KWP容量(薄膜需要3坪),一片太陽能板的大小,長*寬約為1*1.65米,先算出可以放幾片板子(直放或橫放都可以),再乘以每片板子的瓦(W)數(例如:270W),就可以算出總裝置容量。
如下圖,總共可放60片板子,若一片板子是270W,那設置容量為: 60片*270W=16.2 KWp
1. 如果是大樓公寓,必須經過區權會住戶開會同意通過,才能自建或將頂樓出租。
2. 此外,還須查詢所在地的台電”饋線容量”是否還有剩餘(以地址或電號查詢),如果沒有了,也是無法申請的。
3. 設置太陽光電的申請過程非常複雜(台電、能源局、工務局..),通常都是由系統商統包申請及施工。
3. 設置太陽光電的申請過程非常複雜(台電、能源局、工務局..),通常都是由系統商統包申請及施工。
參考連結:
HINET 地政服務
台電再生能源可併網容量查詢